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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城市下调二手房交易个税

2021-09-29 来源:南深股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拟自2021年11月1日起,将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1日。公告对“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进一步细化。其中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据了解,目前惠州销售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调整后,意味着惠州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减半。若按一套住宅房源总价1000万来计算,目前个税为20万元,政策调整后个税降至10万元,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二手房交易都会涉及个税,对于家庭满五唯一的住房转让,是免征个税的。惠州市税务局表示,制定公告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截至目前,中山、肇庆、珠海和惠州四城调整了二手房交易个税。9月以来,广东省至少四城下调了二手房交易个税至1%。此前的9月14日、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中山市税务局、珠海市税务局先后发布了相同的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并自11月起实施。值得一提的是,肇庆、中山、珠海及惠州都同属大湾区城市,四城调整的力度几乎一致。众所周知,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很多税种,比如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等。契税税率一般是3%至5%。增值税之前是拿证之后满两年便可免征,在大调控的背景下,很多城市都“二改五”了,也即需要拿证满5年后交易,才能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按照个税法的规定,税率是20%,差价的20%。但很多城市并不是按照差价的20%征收,大多数城市都是按照总价的2%征收,比如四个降税的城市肇庆、中山、珠海、惠州,此前的个税税率都是2%。现在下调为1%,税率降幅高达50%。

二手购房成本一定程度的降低,释放了什么信号?是在救市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个调整与房地产没有关系。严跃进分析,此类调整不属于偶然现象,应该是有统一部署的操作。从调整的原因角度看,各个城市公告中都提及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内容,所以类似调整的出发点与房地产并无关系,而与税务部门的改革有关系。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角度看,根据今年3月份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明确提及降低征纳成本、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等内容。从二手房交易市场看,过去个税征收或存在各地标准不一、税费计算方式过于繁琐等内容,显然和税费征收成本降低、征税标准统一等要求是违背的,所以会积极进行统一。从广东市场看,类似统一,也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至少在此类区域二手房的税费标准有望得到统一。

严跃进认为,单纯从此次二手房税费政策调整看,与房地产的调控等没有关系,所以本身不需要做过多的联想。当然由于此类税费政策的调整,本身对于二手房的交易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第一、当前各地二手房交易确实面临降温的压力,此类二手房个税政策调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成本,有助于二手房的流通。

第二、要防范中介等机构炒作此类政策,尤其是借此类政策炒作房源和房价等内容。

第三、对于购房者和房东来说,都需要理解此类政策。同时要防范此类税费成本最后依然转嫁到购房者或下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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